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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峰 于1997年加入兰州银行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兰州银行原监事长李某峰为感谢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原支行行长杨某基关照存款业绩,“花式”受贿共计290.16万元...

3月15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两则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将兰州银行原监事长李某峰和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原支行行长杨某基受贿行贿的细节公之于众。

判决书显示,杨某基为关照李某峰业绩,曾在李某峰任兰州银行德隆支行行永劫,向德隆支行存入9000余万元工程资金,李某峰为了感谢杨某基在银行揽储业务中为其提供的协助,配资,以及取得金融业务和个人开展方面的携带,不只在春节、国庆期间以过节名义向杨某基受贿30万元;还借杨某基再婚、亲戚成婚、儿子上大学、小儿子满月、为其买房等名义受贿68万元;也曾间接在杨某基办公室中向其受贿20万元;2008年为杨某基的女儿支付购房首付款及税费,总共破费152.16万元。同年,为感谢杨某基为朋友曹某介绍银行室内装修工程,李某峰帮曹某贿送20万元现金。综上,李某峰杨某基“花式”受贿共计290.16万元。

杨某基除收受李某峰的贿赂外,还曾收受某装修公司法人受贿的652万元,期货配资网,据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基共计不法收受别人财物共计3030.44万元人民币及1万美圆。

李某峰于1997年参与兰州银行,他先是任职兰州银行德隆支行行长。后于2004年至2010年担当兰州银行行长助理。2010年李某峰任兰州银行副行长,2017年10月担当监事长一职,并于2021年6月被免职。李某峰受贿同时还收受了某房地产公司的240万元贿赂。数罪并罚,李某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51配资,并惩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