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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期已于2018年5月28日结束

发布时间:2021-12-2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香港证监会颁发有关非网上销售复杂产品的咨询总结...

证监会颁发有关非网上销售复杂产品的咨询总结

2018年10月4日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本日就适用于复杂产品的非网上销售规定的进一步咨询,颁发总结文件 注1 。

依据有关规定,额外保障门径将适用于在非网上环境下销售复杂产品的状况,例如当销售是透过与客户停止面对面、电话或其他互动沟通的方式来完成。中介人需确保复杂产品的适宜性 注2 ,而客户需获提供产品数据和警告声明。有关规定与将要就在网上平台分销复杂产品而引入的保障门径雷同 注3 。

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暗示:“我们划一规定中介人在销售复杂产品时须停止适宜性评估,配资,股票配资,使网上及非网上的规定保持一致。此举确保公平的合作环境,期货配资,为客户提供更妥善的保障及制止监管漏洞。”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原则》内反映这些额外门径的修订将于2019年4月6日生效 注4 。



备注:

证监会在2018年3月28日颁发有关建议的《网上分销及投资咨询平台指引》咨询总结及有关适用于复杂产品的非网上销售规定的进一步咨询。咨询期已于2018年5月28日完毕。我们共接获八份意见书,包含来自差异业界组织的意见。

中介人应参照由证监会刊发有关如何确保产品适宜性的责任的指引,而相关指引会时时作出更新。例如,见《致中介人的通函-有关恪守为客户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责任的〈常见问题〉》。

额外保障门径及《网上分销及投资咨询平台指引》的其他规定将于2019年4月6日生效。

该咨询总结文件附录A所载的修订将于2018年10月5日刊宪,及于六个月后 即2019年4月6日 生效。

最后更新日期 : 2018年10月4日

香港证监会颁发有关非网上销售复杂产品的咨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