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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建设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发牌制度 冲击洗钱+外汇跟单

发布时间:2021-09-11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香港拟增强监管虚拟资产交易所。 11月3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下称“香港财库局”)发布了名为《有关香港增强...

  香港拟增强监管虚拟资产交易所。

  11月3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下称“香港财库局”)发布了名为《有关香港增强冲击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的文件。文件中建议,增强香港对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在冲击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方面的规管。

  依据文件,香港财库局建议,建设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假如有意在香港处置惩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受规管业务,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并合乎适当人选原则,而持牌人须恪守《冲击洗钱条例》附表所订的冲击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规管要求。

  就在当日,据香港经济日报报导,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出席金融科技周流动时暗示,港府拟推出有关虚拟资产的牌照,制度推出后,所有虚拟资产交易效劳将会遭到监管。

  欧达礼称,强制发牌制度将应用于证券型与其他类型的加密货币加密货币交易效劳提供者必要达相关财政资源、营运要求,平台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效劳。随证监会发牌制度扩充至所有加密资产,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交易,城市成为规管范围。

  虚拟资产并不法定货币,在香港一般不采取为付款方式,但香港有不少虚拟资产交易流动。为保障投资者,香港证监会在2018年11月公布规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概念性框架。并早在2019年11月,香港证监会就提出了自愿发牌制度,51配资网,颁布颁发将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其监管沙盒,并列明与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立场书》载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和自动化交易场所的规范雷同的监管规范。

  但文件显示,自愿发牌制度属自愿性质,只适用于提供证券型虚拟资产交易效劳的平台。至于非证券型虚拟资产交易效劳的平台,则不受该制度监管。

  监管晋级

  这次,香港财库局则提出要片面监管。该局建议只要在香港创立并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司,方可申请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牌照。不具备法人地位的自然人或商业形式(例如独资运营或合伙),均不符合资格。

  别的,文件还列明了十项规管要求:

  第一,虚拟资产交易所在初期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效劳。

  第二,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应有足够财政才华运营虚拟资财富务,包含符合视乎业务性质所订立的已缴款股本及活动资产要求。

  第三,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及其有联络的实体企业要有优良的企业管治架构,其职员亦须具备所需的常识和经历。

  第四,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及其有联络实体应以稳健的营运形式运营虚拟资财富务,并确保不会侵害客户和公众利益。

  第五,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制订适当的风险打点政策和步伐,以减低受规管的虚拟资产流动所孕育发生的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网络安详风险和其他风险。

  第六,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须把客户资产寄存于有联络实体,以此将有关资产分隔。持牌人亦须落实适当的政策和管治步伐,妥善打点和保管客户资产(包含虚拟资产)。

  第七,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就在其平台上的虚拟资产挂牌和交易安排,落实和执行妥善的政策。持牌人许可虚拟资产在其交易所挂牌交易前,亦须就有关虚拟资产停止一切合理的尽职审查;

  第八,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及其有联络实体须恪守指明的审计及披露规定,并公布经审计的帐目。

  第九,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制定和施行监控政策及门径,监察在其平台上的交易流动,以识别、预防和呈文涉嫌市场操控或违规的交易流动。

标题

  第十,为制止利益辩论,持牌虚拟资产交易所及其有联络实体不成处置惩罚坐盘交易。别的,在企业架构内差异本能机能之间要建设适当的防火墙,以免孕育发生利益辩论;亦须订立政策,以撤销、制止、打点或披露雇员因停止虚拟资产交易而孕育发生的本质或潜在利益辩论。

  香港财库局暗示,虚拟资产交易所须合乎相关规定,才可向香港证监会领取牌照。持牌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如违背冲击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规管要求,证监会会停止查询拜访及执法行动,并会对违规的持牌人停止行政处分。

  此外,为提供确定性的营商环境以利恒久投资,香港财库局建议将有关牌照订为开放式牌照,只有持牌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继续营运,亦未被证监会暂时裁撤或取消其牌照,其牌照继续有效。

  “掌握虚拟资产开展机遇”

  近年,虚拟货币和其他虚拟资产的交易量大幅增多。

  香港财库局暗示,尽管虚拟资产具开展潜力,51配资网,但亦对全球金融系统形成严峻的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由于虚拟资产具有匿名买卖及无须经承认中央系统办理等性质,因而比传统的转让、资产保管或托管等方式面对更高的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风险。非法分子可操作这些特点,通过金融系统停止多层或转换交易,将立功收益洗净。别的,虚拟资产投机性高,并且经常波及诈骗、保安漏洞和市场操控,对投资者保障带来严峻挑战。

  但该局也提出,目前全球各地正争相开展金融创新科技,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必要掌握虚拟资产和相关科技带来的开展机遇。在虚拟资产行业的开展尚在起步阶段之时引入规管,既可减低该行业的洗钱及恐惧分子外汇跟单资金筹集风险,为投资者和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障,亦能促进金融创新科技的妥善有序开展及应用。政府会参考证监会的自愿发牌制度,在《冲击洗钱条例》下建设虚拟资产效劳提供者的法定监管制度,以施行出格组织(制订冲击洗钱及恐惧分子资金筹集国际规范的跨政府组织)的最新规定。

  在中国内地,虚拟资产交易则不被允许,股票配资,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间接或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效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科技法治钻研中心主任邓建鹏曾撰文指出,数字资产是将来资产重要组成局部,数字资产交易所是须要的根底外汇跟单设备。数字资产交易所可能有益于人民币的全球主导地位,是将来基于区块链的新经济重要融资渠道。

  他认为:“目前不受监管、私人发行的不变币USDT交易量极大,存在暗箱操纵的风险,可能进犯大量中国投资者的财产权益。交易所是当前数字资产领域关键环节,通过开展和造就中国顶级数字资产交易所,确立人民币在数字资产方面的定价权,有益于中国在新赛道开展和稳固人民币的地位,应对美圆霸权。”

  邓建鹏也建议,将来沙盒向数字资产交易行业开放,评估参预机构实力与风险,对风险可控、通过测试的机构,允许其向社会开放交易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