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本网站,专注分享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开户 >

#p#分页标题#e# 第十四条 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出现涨(跌)停板后

发布时间:2021-11-2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智通财经APP得悉,据郑商所11月22日音讯,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呈文中国证监会...

智通财经APP得悉,据郑商所11月22日音讯,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呈文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打点法子》停止了修订,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法子指出,客户或者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计算后呈现单个交易日在某一合约自成交5次以上;单个交易日在某一合约取消定单次数500次以上;或者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呈现涨(跌)停板后,当日在该合约涨(跌)停板价位买(卖)单取消定单次数100次以上等情形,即到达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异常交易行为办理规范。

原文如下:

关于修订《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打点法子》的公告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呈文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打点法子》停止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2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打点法子

(2021年11月11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期货市场打点,标准期货交易行为,保障期货市场参预者合法权益,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法子。

第二条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行为停止监管,发现异常状况的,可以启动异常交易行为办理步伐,对有关会员、境外经纪机构或者客户采纳相应自律监管门径。

第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当实在履行客户交易行为打点职责,及时发现、及时呈文、及时禁止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得纵容、诱导、鼓动、撑持客户停止异常交易。

第四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参预期货交易应当恪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蒙受交易所自律监管,盲目的准交易行为。客户应当蒙受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对其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打点。

第二章 异常交易行为认定

第五条 期货交易呈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自成交行为,即以本酬报交易对象停止自买自卖的行为;

(二)频繁报撤单行为,即频繁报告并取消定单的行为;

(三)大额报撤单行为,即屡次报告并取消大额定单的行为;

(四)步伐化交易扰乱交易秩序行为,即采纳步伐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详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客户或者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计算后呈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到达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等异常交易行为办理规范:

(一)单个交易日在某一合约自成交5次以上;

(二)单个交易日在某一合约取消定单次数500次以上;或者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呈现涨(跌)停板后,当日在该合约涨(跌)停板价位买(卖)单取消定单次数100次以上;

(三)单个交易日在某一合约取消定单次数50次以上且每次取消定单量800手以上。

第七条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内的客户之间互相成交视为自成交。

第八条 套期保值交易孕育发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形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九条 市价指令、套利指令孕育发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形成异常交易行为。

附加立刻成交剩余指令自动取消(FAK)、立刻全副成交不然自动取消(FOK)指令属性的交易指令孕育发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形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十条 做市交易孕育发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形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施行报告费收费的合约上孕育发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形成异常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 客户或者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单个交易日在两个以上合约因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到达异常交易行为办理规范的,同一种异常交易行为依照发生一次认定。

第三章 异常交易行为办理

第十三条 客户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依照以下步伐停止办理:

(一)第一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于当日对客户所在期货公司会员停止提示,要求其及时将交易所提示传达客户,对客户停止教育、引导、劝阻及禁止;

(二)第二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第三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对该客户采纳限制开仓的自律监管门径,限制开仓工夫不少于1个月。

标题

第十四条 当某个交易日某一合约呈现涨(跌)停板后,51配资网,客户当日在涨(跌)停板价位买(卖)单取消定单次数100次以上且取消定单手数合计10000手以上的,视为频繁报撤单情节重大的行为,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对该客户采纳限制开仓的自律监管门径,限制开仓工夫不少于1个月。

第十五条 同一客户异常交易行为发生在两个以上期货公司会员的,交易所对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发生次数最多的期货公司会员停止提示。

第十六条 非期货公司会员参预交易,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依照以下步伐停止办理:

(一)第一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对该非期货公司会员停止提示;

(二)第二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约见该非期货公司会员高级打点人员谈话;

(三)第三次到达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于当日闭市后对该非期货公司会员采纳限制开仓的自律监管门径,限制开仓工夫不少于3个月。

第十七条 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呈现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和大额报撤单行为,配资,到达异常交易办理规范的,交易所依照本法子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停止办理。

第十八条 客户采纳步伐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详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可以采纳约见谈话、限制开仓等自律监管门径。

第十九条 客户呈现异常交易行为的,除依照本法子规定的步伐办理外,交易所视情节轻重还可以采纳要求提交书面说明、书面警示、约见谈话、限制出金、限期平仓、限制开仓、强行平仓等自律监管门径;情节重大的,期货配资网,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办理法子》有关规定停止办理。

第四章 监视责任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当亲密存眷客户的交易行为,积极防备客户在交易中可能呈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引导客户理性、合规参预交易。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发现客户呈现本法子第五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揭示、劝阻和禁止。

第二十一条 交易所对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客户采纳自律监管门径的,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采纳有效门径标准客户交易行为。

客户呈现本法子第五条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视情节轻重,可以对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采纳提示、约见谈话、发出监管警示函、发出监管意见函等自律监管门径。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改过,并采纳提示、约见谈话、发出监管警示函、发出监管意见函等自律监管门径;情节重大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办理法子》有关规定停止办理:

(一)未及时、精确地向客户转达、送达交易所有关自律监管门径;

(二)未采纳有效门径禁止客户异常交易行为;

(三)纵容、诱导、鼓动、撑持客户停止异常交易;

(四)未依照交易所要求尽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辅佐查询拜访或者存在迁延、瞒哄和成心遗漏等行为;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经纪机构未尽到相关义务,交易所已向同一期货公司会员发出两次监管警示函的,第三次向该期货公司会员发出监管意见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除本法子另有规定外,非期货公司会员依照客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法子所称期货交易包含以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流动。

第二十六条 本法子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次数、监管门径次数以一个自然年度为期间停止统计。

第二十七条 本法子所称“以上”、“以下”包孕本数。

第二十八条 本法子解释权属于郑州商品交易所。

第二十九条 本法子自2021年11月2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