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发布时间:2021-09-19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湖北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划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解决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工夫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方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多37元。
(二)挂钩调整
1.与自己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自己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股票配资,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多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自己根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自己2020年12月根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多1.2%。
(三)适当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多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多60元。
2.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多15元。
3.前插手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多30元;前插手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多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插手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多20元;合乎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多10元。同时合乎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依照就高准则,51配资,只增多一项。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法调整后,51配资网,依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根本养老金仍未到达所在市(州)根本养老金均匀程度的,补齐到均匀程度(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艰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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