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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国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传统产业的央企或地方政府设立的

发布时间:2021-09-09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对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界定会间接影响监管对象范围确实定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我们应在借鉴国际经历的根底上,充...

  

当代金融家|俞勇: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管控从何处出发

  对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界定会间接影响监管对象范围确实定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我们应在借鉴国际经历的根底上,充裕思考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和监管实际状况停止讨论

  来源 |《当代金融家》杂志2021年第8期

  原题 |《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管控从何处出发》

  相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开展而言,金融控股公司领域钻研显得单薄,主要表如今对根本问题的了解、界定等相对不敷。在相当长工夫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短少法律法规层面的明确概念界定,分类也存在规范纷歧的问题。为构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控体系,完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监管,推进市场标准化开展等,以下相关概念、分类规范和详细分类等问题值得存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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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控股公司概念问题

  在金融业综合运营的钻研和理论过程中,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等概念恒久存在界限不明晰的问题。

  金融业综合运营的实现形式包含金融集团、全能银行、代办代理协议、计谋联盟等,此中以企业法人模式实现的是金融集团和全能银行(见图1)。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采纳了以多个企业法人以股权关系为根底组成企业集团的模式实现金融跨业运营,而后者则是在一个企业法人中实现金融跨业运营。

  

当代金融家|俞勇: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管控从何处出发

  结合论坛(Joint Forum)2012年发布的《金融集团监管准则》将金融集团(Financial Conglomerate)定义为“在受监管的银行业、证券业或保险业中,本质性处置惩罚至少两类业务,并对隶属机构有控制力和严峻影响的所有集团公司,包含金融控股公司”。从上述定义出发,金融集团应具备两个须要条件:一是横向维度业务范围上的金融跨业运营,二是纵向维度股权关系上的多层(含双层控股的情形)控股架构。

  以多层控股的模式作为划分规范,金融集团的组织模式包含两种较为典型的架构:第一种架构是一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控制此外其他一家或几家金融机构;第二种则是一家不间接处置惩罚金融业务的企业控制至少两家金融机构(银行、证券或保险),即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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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易混概念

  银行控股公司

  银行控股公司的概念在我国的金融理论中并不风行,监管政策文件中并未明确使用,也没有专门停止官方的词条解释。但在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是最为主流的银行业组织模式,也是监管政策中有明确指向的监管对象,其要义在于“控股银行”而非“银行控股”。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主要包含两品种型。

  第一种是跨业型银行控股公司,其根本组织模式是以商业银行作为控股主体,领有保险、证券等金融子公司。美国避免银行跨业运营的防火墙机制一度导致其金融业难以博得与欧洲全能银行形式的合作,因而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业综合运营趋势下,美国一度呈现花旗集团等多家跨业型银行控股公司。从本质上看,跨业型银行控股公司属于本钻研中的金融控股公司范畴。

  第二种是同业型银行控股公司,包含只控制一家银行的“单一银行控股公司”和同时控制多家银行的为“多家银行控股公司”,其典型特征是同一集团控制一家或一家以上商业银行。同业型银行控股公司不具备跨业运营特征,因此不属于结合论坛所定义的金融集团范畴,也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范畴。

  保险控股公司

  保险控股公司并非国表里监管政策文件中明确列出并解释的词条对象,仅是出于概念界定和分类的必要而做出的定义。尽管在行业理论中的确存在一些以保险控股公司为名的企业,但并不必然属于保险控股公司。如作为中国承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上市公司的中国承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对保险控股公司的定义是广义的,主要包含两品种型。

  第一种是在我国较为常见的跨业型保险控股公司,以中国安然(行情601318,诊股)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其典型特征是集团以保险为核心主业,同时领有银行等其他主流金融牌照。跨业型保险控股公司具备跨业运营特征,其本质是以保险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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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是在美国较为常见的同业型保险控股公司,以美国国际集团为代表。其典型特征是集团旗下主要成员均为保险企业,并不领有银行等其他主流金融牌照。同业型保险控股公司不具备跨业运营特征,因此不属于结合论坛所定义的金融集团范畴,也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范畴。

  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

  全能银行又称综合银行,是相对于传统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这类专业银行而言的一种运营形式,可以运营所有品种的银行非银行金融业务以至非金融业务。德国和日本是全能银行形式最为兴隆的国家,此中的典型代表是德意志银行和三井住友信托银行。作为一种综合金融运营形式,全能银行具备金融跨业特征,但不具备多层控股特征,因此不属于结合论坛所定义的金融集团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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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开展中的概念滥用与混同

  对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界定会间接影响监管对象范围确实定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我们应在借鉴国际经历的根底上,充裕思考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和监管实际状况停止讨论。

  名称滥用

  不停以来,国内并未把“金控”或“金融控股”字样作为专有名称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加以严格限制。在此背景下,金融控股名称受赴任异水平的滥用。

  一是有些企业在名称上使用“金控”或“金融控股”字样,但其主业并非金融。例如,中国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农业财富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均衡农业业务盈利周期而成长局部股权融资及按揭等金融业务,但其主业仍是农业而非金融业。

  二是个别企业披着金融控股公司的外衣处置惩罚违法违规流动。如深圳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名义上以“全球当先的综合金融集团”为企业愿景,实际上处置惩罚不法集资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立功行为。这些打着金融控股公司名义的违法立功行为,极大扰乱了金融秩序,构成顽劣的社会影响。

  概念混同

  国内一些监管政策文件存在“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表述,这与结合论坛对金融集团的定义一致,也表白监管部门在本质上并未将金融控股公司与金融集团混为一谈。但在监管部门并未明确给出官方概念界定的状况下,国内许多钻研和探讨实际上存在经常性的概念混同。例如,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等持有保险和证券牌照的商业银行和中国人寿(行情601628,诊股)等持有商业银行和证券牌照的保险公司均应被视为为金融集团,不应被视为金融控股公司。

  特殊情形问题

  与兴隆国家差异的是,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一些值得厘清的特殊情形。例如,由于我国金融监管政策中有“一参一控”的规定,一家企业同时控制两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是不被允许的。尽管在特定历史阶段有局部例外情形,但属于相关政策出台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大约将在将来的监管框架下得到逐步清理。

  概念界定问题

  《金融控股公司监视打点试行法子》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集团停止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即金融控股公司是“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差异类型金融机构领有本质控制权,本身仅成长股权投资打点、不间接处置惩罚商业性运营流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金融控股集团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独特形成的企业法人结合体”。“法子”还对概念中“金融机构”的波及范围和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形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从而限定了成为持牌金融控股公司的范围。总体来看,“法子”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集团的概念界定是借鉴《金融集团监管准则》等国际经历做法的同时,思考国内监管政策笼罩才华等现实因素做出的狭义概念界定,其宗旨和作用主要在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持牌运营的门槛规范。

  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界定在内涵上与“法子”保持一致的同时,应在外延上做出相对广义的界定,即适当拓展金融控股公司项下的 “金融机构”概念适用范围,淡化对金融控股公司部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和资产打点规模的门槛要求,并辅以相应的分类施策规范。固然,51配资网,这样的界定仅仅是出于担保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控问题钻研中样本量和普适性的必要。

  金融控股公司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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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概念内涵界定不明,金融控股公司概念外延层面的类型划分上呈现多重规范混用的状况。较为典型分类规范的包含组织架构模式、行业背景、所有制特征和金融牌照四类规范(见图2)。

  

当代金融家|俞勇:金融控股公司的有效管控从何处出发

  以组织架构为规范

  在组织架构分类规范下,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和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都采纳了多层控股模式的组织架构,二者的区别在于: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在集团层面并不间接运营详细的金融业务,其主要功能在于对旗下处置惩罚各项详细业务的金融企业停止投资和股权打点及集团层面的成本和战略打点等,51配资,典型的有中国安然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些央企下设的金融控股公司。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层面自身就可能是处置惩罚某一领域详细业务的金融企业(银行、保险和证券除外)或工商企业。例如,华融资产打点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资产打点公司自身通过各省级分公司间接运营不良资财富务,又领有作为其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以行业背景为规范

  在行业背景为主要规范的分类下,较为典型的有传统财富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互联网等新兴财富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及政府背景金融控股公司。此中前者的成本多来源于制造业或房地产等传统财富,代表性的有国家电网旗下的英大国际控股集团、万向集团旗下的万向金控、绿地集团旗下的绿地金控等;后者的资原本源多为来互联网企业,代表性的有蚂蚁金服等。

  以所有制特征为规范

  在以资原本源的所有制特征为主要规范的分类下,主要包含国资金融控股公司和社会成本金融控股公司。此中,前者是指集团层面成本全副为国有成本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细分类型有三种:一是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中央间接收理的国有独资金融控股公司,配资网,二是招商局金融集团等由央企全资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三是北京金控等处所国有成本全资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后者则是指集团层面成本全副为由民营企业等社会成本出资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代表性的如苏宁金融。

  以金融牌照为规范

  以金融牌照数量和类型为规范的分类方式,主要是思考到目前国内具有金融控股公司全副或局部特征的企业数量众多,但在持有金融牌照数量及类型上存在较大差此外实际状况。此中,一类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设定为:已经取得全副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信托、金融租赁7种主流金融牌照。二类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设定为:并未取得“全牌照”,但已领有一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并领有基金、期货、信托、金融租赁牌照中的一种或多种。三类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设定为:不领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证券公司,但领有信托、基金、期货、金融租赁牌照中的至少两种。

  差异分类规范的差别性

  就第一种分类规范而言,其主要意义在于撑持监管政策对金融控股公司股权架构梳理和公司治理的要求。就第二种和第三种分类规范而言,现实中国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传统财富的央企或处所政府设立的,而民资金融控股公司则主要是互联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设立的。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及其管控问题来说,风险偏好和风险打点程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性在很洪流平上与金融控股公司的行业背景和所有制背景有关。就第四种分类规范而言,以持有金融牌照的数量和类型作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分类的参考变量,会有利于监管政策的分类施策和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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