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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指标得分与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

发布时间:2022-07-10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银保监会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法子(征求意见稿),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设系统重要...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设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与识别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视打点委员会中国证券监视打点委员会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领导意见》(银发〔2018301号),制定本法子。

一、总则

(一)评估宗旨。对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停止评估,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每年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依据名单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停止差别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严峻风险的可能性,防备系统性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法子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两家或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保险集团公司的,以保险集团公司作为参评主体。

评估中使用的数据为集团并表数据,并表范围依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确定。保险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时不纳入并表范围。

(三)系统重要性的定义。本法子所称系统重要性是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构造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效劳,一旦发生严峻风险事件而无奈连续运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孕育发生倒霉影响的水平。

二、评估流程与方法

(四)评估流程。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依照以下流程每年成长一次:

1.确定参评保险公司范围。

2.向参评保险公司搜集评估所需数据。

3.计算各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得分,造成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阶名单。

4.联结其他定量和定性剖析作出监管判断,股票配资,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阶名单作出调整。

5.确定并公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

(五)评估方法。接纳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并联结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

(六)参评保险公司范围。若某保险公司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则应纳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范围:

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合计在所有保险公司中排名前10

2.曾于上一年度被评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

(七)数据搜集。银保监会每年依据本法子制作数据报送模板和数据填报说明。数据填报说明包孕各级指标及定义、模板较上年的变革等内容。参评保险公司于每年6月底之前填写并提交上一会计年度数据。银保监会停止数据质量查抄和数据增补修正,及时与人民银行共享参评保险公司的监管报表、填报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

(八)系统重要性得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完成数据搜集后,计算参评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得分。每参评保险公司某一详细指标的得分是其该指标数值除以所有参评保险公司该指标的总数值,然后用所得成果乘以10000后得到以基点计的该指标得分。各指标得分与相应权重的乘积之和,即为该参评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

(九)阈值。得分到达1000的保险公司被纳入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阶名单。

(十)监管判断。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据公司治理、业务扩张速度、集中度等定量或定性辅助信息,提出将系统重要性得分低于1000分的参评保险公司参与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名单的监管判断建议。

标题

使用监管判断应有较高的门槛,即只在个别状况下扭转依据系统重要性得分确定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阶名单。

(十一)名单确定和披露。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初阶名单、相应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得分、监管判断建议及按照于每年8月底之前提交金融委审议。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最终名单经金融委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结合发布。

(十二)信息报送与披露。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应执行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计制度,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入选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应通过公开渠道披露本法子第十五项至第十八项规定的上一会计年度各项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

(十三)评估流程与方法的审议和调整。金融委每三年对本法子规定的评估流程与方法停止审议,并停止须要调整和完善。行业发生显著变革、现有评估流程与方法不能满足防备系统性风险实际必要的,股票配资网,金融委可对评估流程与方法停止专门审议。

三、评估指标

(十四)一级指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据参评保险公司的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等一级指标,评估其系统重要性水安然沉静变革状况。

(十五)规模。评估参评保险公司规模时,接纳下列定量指标:

1.总资产指保险公司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合计资产余额。该指标权重为10%

2.总收入,指保险公司年度合并利润表中期末合计营业收入总和。该指标权重为10%

规模类指标总权重为20%

(十六)关联度。评估参评保险公司关联度时,接纳下列定量指标:

1.金融机构间资产,指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造成的资产余额。该指标权重为7.5%

2.金融机构间负债,指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造成的负债余额。该指标权重为7.5%

3.受第三方委托打点的资产,指保险公司受非本集团公司委托打点的资产。该指标权重为7.5%

4.非保险隶属机构资产,指保险公司有严峻影响、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境表里非保险机构的资产总额。该指标权重为7.5%

关联度类指标总权重为30%

(十七)资产变现。评估参评保险公司资产变现才华时,接纳下列定量指标

1.短期融资,指保险公司的短期借款、衍生金融负债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该指标权重为10%

2.资金运用复杂性,指保险公司的权益类资产余额、不动产类资产余额和境外资产余额之和。该指标权重为10%

3.第三条理资产,51配资网,指保险公司持有第三条理资产规模。该指标权重为10%

资产变现类指标总权重为30%

(十)可替代性。评估参评保险公司可替代性时,接纳下列定量指标

1.分支机构数量和投保人数量,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效劳部数量,以及投保人数量。该指标权重为6.7%

2.赔付金额,是指利润表中的年度赔付支出。该指标权重为6.7%

标题

3.特定业务保费收入,是指保险公司成长的农险、巨灾险、大病保险、出口信誉担保保险、航天航空保险、航海保险、电力、核保险等业务取得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该指标权重为6.7%

可替代性指标总权重为20%

四、附则

(十九)本法子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二十)本法子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