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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近10月后

发布时间:2021-02-0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打点法子》发布近10月后,近日,银保监会就首个配套监管制...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打点法子》发布近10月后,近日,银保监会就首个配套监管制度《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成本打点法子(试行)》(以下简称“《法子》”)公开征求意见,股票配资,《法子》共四章二十条。

其他资产余额项目包含固定资产和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长等待摊费用、预付款项等,扣减比例全副100%。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打点法子》发布近10月后,近日,银保监会就首个配套监管制度《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成本打点法子(试行)》(以下简称《法子》)公开征求意见,《法子》共四章二十条。 《法子》就净成本监管规范、监管报 ...

标题

“银行业监视打点机构可以依据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治理构造、风险控制和合规打点等状况,对差异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净成本监管要求停止调整,但不得低于最低监管规范,”《法子》同时暗示。

净成本监管规范方面,《法子》明确包含净成本、风险成本、净资产三方面要求。

“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副投资于规范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规范化资产,”《法子》暗示。

依照风险成本计算表,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成本项目分为现金及银行存款(风险系数0%)、拆放同业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四大类。

此中,净成本计算公式为:净成本=净资产-∑(应收账款余额×扣减比例)-∑(其他资产余额×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国务院银行业监视打点机构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

理财产品风险系数5%-20%

“建设与理财子公司业务形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成本打点制度,通过净成本约束,引导其依据本身实力成长业务,制止追求自觉扩张,促进理财子公司标准安康开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谈及《法子》制定的宗旨时称。

出格值得留心的是,对于净成本,《法子》明确两个定量指标:一是净成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成本不得低于风险成本,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成本程度。

《法子》同时规定,理财子公司董事会承当本公司净成本打点的最终责任,高级打点层负责组织施行净成本打点工作;银行理财子公司净成本、净成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成本与风险成本的比例等指标与上个呈文期末比拟变革凌驾20%的,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业监视打点机构书面呈文,并说明起因。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打点法子》发布近10月后

作者:李愿

文章来源:财联社

依照净成本计算表,最好的股票配资网,差异的应收账款扣减比例差异,如应收非关联方款项中,账龄1个月至3个月(含)扣减比例为5%,账龄3个月至6个月(含)扣减比例为10%,账龄6个月至1年(含)扣减比例为50%,账龄1年以上为100%;应收关联方款项不分账龄扣减比例全副100%。

别的,《法子》还提出了较为严厉的监管门径,包含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纳有效整改门径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或者净成本打点指标连续恶化,重大危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稳健运行的,将采纳限制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责令暂停发行理财产品等。

上述负责人同时暗示,《法子》充裕借鉴同类资管机构的净成本监管要求,并联结理财子公司的特点,引导理财子公司树立审慎运营理念,坚持业务开展与本身运营打点才华相匹配,确保同类资管机构公平合作,防备监管套利,促进我国资管行业安康有序开展。

此中,拆放同业等再划分为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两类,风险系数别离为0%、10%;固定收益类证券分为国债、处所债、中央银行票据等九类,此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风险系数为0%,处所债风险系数5%,外部信誉评级债券按评级分为10%、15%、50%、80%四个等级;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分为现金打点类理财产品、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混合类理财产品五类,风险系数别离为5%、10%、15%、20%、20%。

风险成本计算公式为:风险成本=∑(自有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

应收关联方款项扣减比例100%

理财业务对应的成本包含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成本和附加风险成本,股票配资,以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计算得出,此中固定收益类证券、股票、合乎规范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消费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系数均为0。

对于或有负债调整项目,银保监会解释称,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应当确认大约负债;对于未确认大约负债,但仍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在计算净成本时,应当作为或有负债,按或有事项波及金额的20%或可能发生的丧失孰高者扣除。

净成本不得低于5亿且不得低于净资产40%

《法子》就净成本监管规范、监管报表、监管责任、监管门径等做了具体规定,并就净成本打点监管规范提出了两条定量指标:一是净成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成本不得低于风险成本的100%。

此中,风险成本包含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成本、理财业务对应的成本、其他业务对应的成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