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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醉驾致环卫工死亡,补偿80万免于刑责,法院回应!

发布时间:2022-03-25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导读:干部醉驾致环卫工死亡,补偿80万免于刑责,法院回应!...

干部醉驾致环卫工死亡,赔偿80万免于刑责,法院回应!



1月25日,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传递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此中第10起案例中,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犯交通闯祸罪,被判免于刑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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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陇西县纪委监委传递,2017年9月4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小轿车在巩昌镇崇文路恒力大厦附近将正在清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某某碰撞致死。2018年3月2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判决毛志尧犯交通闯祸罪,免于刑事惩罚。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遭到留党观察一年处分,2018年12月20日,毛志尧遭到政务罢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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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质疑,干部醉驾致人死亡被判免于刑责能否妥当?

对此,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作出状况说明称,该院留心到该舆情后,立刻依照相关工作要求启动了对被告人毛志尧交通闯祸罪一案的专案评查。现评查工作正在停止,期货配资网,待评查完毕后,该院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评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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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向记者出示了这一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上显示:经陇西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4日4时40分许,被告人毛某某醉酒驾驶牌照为陕A×××××号小型轿车沿陇西县巩某崇文路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车辆行驶至恒力大厦附近路段时将正在城区路线上清扫卫生的陇西县综合执法局巩昌环卫打点站职工被害人宋某碰撞,致被害人宋某就地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毛某某拨打110电话报警。经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路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起路线交通事故中被告人毛某某承当全副责任,被害人宋某无责任。经甘肃陇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查验,最好的期货配资网,被告人毛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均匀含量为268.15mg/100ml。经甘肃明源司法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宋某合乎交通事故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毛某某与被害人宋某家属达成事故补偿协议,被告人毛某某已按补偿协议支付被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并获得被害人家属的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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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日庭审讯决书 陇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某违背路线交通安详打点法规,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严峻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副责任,其行为形成交通闯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创立。被告人毛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惩罚。案发后被告人毛某某积极协商补偿被害人家属经济丧失,并按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80万元,且获得被害人家属的体谅,可以对被告人毛某某酌情从轻惩罚。综合本案被告人毛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补偿被害人家属丧失80万元并获得体谅的悔罪事实,可以对被告人毛某某免予刑事惩罚。为维护路线交通安详打点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毛某某犯交通闯祸罪,免予刑事惩罚。

编纂| 王嘉琦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刘龙 张鹏军

原标题:甘肃陇西干部醉驾致人死亡免于刑责 法院启动专案评查